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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南县首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洛南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7-12-19 作者:党建网子站信息员 发布人:党建网子站信息员 浏览次数: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鑫元科工贸公司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洛南县首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工作,评选表彰一批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大力表彰近年来为洛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在全县上下进一步营造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提供有效人才支持。

二、评选名额、对象和范围

(一)评选名额

首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名额为50名左右,待遇享受期限为3年2万元。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政治可靠,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业绩突出,在我县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各类人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凡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列入推荐范围)。

我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及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等可直接参加评审。在我县每年工作9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的专家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符合评审条件的也可作为申报对象。

三、评选条件

首批洛南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选按照优秀社工、企业英才、科技英才、富民先锋、文化名人、洛南名师、洛南名医等7大类进行评选。2015年之前(含2015年)我县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作实绩突出的,也可参与评选活动。

(一)洛南优秀社工选拔条件(由县民政局、人社局、司法局、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残障康护、优抚安置、犯罪预防、司法救助等领域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 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社会服务工作中,业绩突出,得到社会充分肯定,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

2. 在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作用,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

3. 对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二)洛南企业英才选拔条件(由县经贸局、人社局、科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具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管理能力强,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在参加推荐的前三年,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无重大生产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董事长、厂长(经理),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 企业年上交税收500万元以上的。

2. 企业自主引进人才成效显著,近年来从市外引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管理人才4名以上,或引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5名以上,且引进人才作用发挥明显,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3. 近年来解决社会就业人员100人以上、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投资300万元以上,本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4. 在提高产品质量或市场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产品获“中国名牌”或工商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

5. 主持过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科研成果得到县内外同行公认的。

6. 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的。

(三)洛南科技英才选拔条件(由县科教体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科教体局)

在县域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得到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 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其中1项的;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其中1项的。

2. 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取得2项以上省级新产品,其研究成果在生产、应用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 在理论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并主编、出版1部以上专著的;或在正式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优秀论文,并已在社会实践中推广,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公认为县域某学科或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的。

4. 在完成市以上重点工程、科研和攻关项目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获得市级以上认可的。

5. 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的。

上述条件中,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主要承担人。

(四)洛南富民先锋选拔条件(由县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做出突出性、创新性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在普及应用农业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能手、致富能人等,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 担任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带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带领群众在脱贫攻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成效显著,农民人均纯收入近三年年均增长达15%以上,近年来在本村的重点工作中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

2.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有一定规模、形成一定品牌,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

3. 从事科技服务、技术承包或技术培训等活动,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

4.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带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为群众所公认,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

5. 外出务工人员中有某项技术专长,在返乡创业活动中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安置城乡富余劳动力达50人以上和年纳税10万元以上,或在投资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 对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五)洛南文化名人选拔条件(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科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

在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长期从事宣传、发掘、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本土特色文化的文体艺术工作者或爱好者,具有较高艺术造诣和良好艺德,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选拔对象。

1. 在文学艺术创作方面,所创作的小说、诗歌、散文、曲艺等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作品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

2. 长期从事戏剧或曲艺专业表演工作,在剧目演出中担任主要角色,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比赛、汇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市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

3. 长期从事舞蹈表演、创编、辅导指导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舞蹈比赛中获得优秀奖或市级专业舞蹈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所创作的舞蹈作品在省级文艺汇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在市级文艺汇演中获得一等奖的。

4. 书法、美术等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展览、比赛中展出并获得省级以上三等奖,或在市级专业性展览、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

5. 对洛南文化体育艺术事业发展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六)洛南名师选拔条件(由县科教体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科教体局)

在教育系统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学理念,创建或运用新的教学理论或教学方法,在县域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被公认为全县教育教学领域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中级以上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目前仍在教育一线工作。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教育学术论文2篇以上,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或名校长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类三等奖以上的辅导教师。

(七)洛南名医选拔条件(由县卫计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

在医疗卫生系统长期从事临床医疗、中医诊疗、公共卫生、高级护理和医学研究等工作,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某专业在全县出类拔萃,并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医学学术论文2篇以上,被公认为全县医学卫生领域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选拔条件(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在洛南工作满2年以上,在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首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人事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整个评选工作从2017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8年2月5日前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制定评选工作方案,通过洛南政府网、洛南党建网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二)推荐呈报阶段(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14日)。按照发扬民主、公开透明、分类推荐、层层把关的原则,在基层群众、同行专家、单位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由各类人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写出推荐报告,连同初选人员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汇总。申报需本人填写《洛南县首批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表》(可登陆洛南党建网:www.lndjw.gov.cn公告栏中下载),并附证明本人近三年主要贡献和工作实绩的材料及奖励证书、文件等原始材料,涉及经济效益及上缴利税的需有财税部门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阶段(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各类人才主管部门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无推荐人选或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实行空缺。

(四)联合评审阶段(2018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选的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提请县委研究审定。在组织评审之前,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监管、工商财税等部门的意见,不符合评选表彰条件的不得提请进入下一程序。

(五)社会公示(2018年127日至2月2日)。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表彰资格。

(六)命名表彰。拟于2018年2月上旬召开全县人才工作大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首批拔尖人才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落实相关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在我县尚属首次,对于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形成浓厚的人才评选社会氛围。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的规定程序、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评审工作,不得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条件。要坚持注重品德、实绩和贡献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在全县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评选出来。坚决杜绝搞个人圈定、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不按程序推荐评选的,除取消人选参评资格外,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申报的初步人选条件和要求,进行认真审核,筛选,确保其真实性后,提出推荐名单,连同有关材料、证件于2018年1月14日前报送县委人才办。预期没有报送的视为放弃资格,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写出说明。

附件:

1. 洛南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选表

2. 洛南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基本情况表           

3. 洛南县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2

 

 

                                                                           中共洛南县委办公室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