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
县纪委 唐素缎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分类
(一)职务犯罪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务要求,实施危害其公正廉洁信誉及国家机关正常活动,使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公民人身权利遭受重大损失的作为或不作为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二)公职人员的范围
根据《国家监察法》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根据《国家监察委管辖规定(试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以及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监察对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职务犯罪分类
职务犯罪分为四大类:1、贪污贿赂方面犯罪;2、渎职方面罪;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4、其他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犯罪。
二、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
1.冒名顶替 骗取钱财。
2.虚报谎报 套取钱款。
3.收入不入账 巧设名目侵吞。
4.违反规定,私自挪用。
5.截留转移,私自侵吞。
6.利用权力,索贿受贿。
7.履职不当,失职渎职。
8.拉票贿选,破坏选举。
三、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4.犯罪类型主要为贪污、挪用和受贿。贪污犯罪发案频繁,案值一般不大;挪用公款案件往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项,金额较大,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贿赂犯罪呈现上涨趋势,主要发生在城区周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村干部在村级基础建设工程中为建筑方在征地、土建等方面提供便利而收取钱财。
四、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客观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
1.干部素质整体偏低。一是文化程度低。二是法律认知能力低。三是个人修养低。
2.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帐簿设置、帐务处理不规范。二是会计手续不齐备,白条下账情况多。三是现金管理混乱。
3.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一是财务人员无力监督。二是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三是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
(二)主观方面:权力观偏移,错误心理影响
1.“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
2.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3.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
4.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
5.贪图享乐的攀比心理。
6.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五、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推进村基层组织廉政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职务犯罪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国家法令和各项政策在农村的正确实施,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影响的是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实践,有以下预防对策:
(一)宏观方面:综合治理,长效防范。
一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人、用人机制,选拔素质高、修养好、能力强的干部,严把村级干部廉洁准入关,做好任前廉政教育;开展对村干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财会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法律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
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完善落实村财镇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村级账务账目,杜绝账簿设置、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手续不齐备,公款私存、“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三是强化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及镇办的监督职责,强化项目及资金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措施,加强村级财务及虚假凭证、票据审核,加大村级收支款、专项资金、干部离任等重点审计工作,严把制度关、审核关、监督关,根除产生职务犯罪的土壤。
四是加大惩处腐败力度。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的党纪行为及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案件查办,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微腐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资金的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个体方面:克服错误心理,筑牢反腐防线。
1.克服失衡心理,保持平和心态。
2.克服贪欲心态,做到慎用权力。
3.克服侥幸心态,做到严以律己。
4.克服碍于情面心理,做到坚持原则。
5.克服消极心态,保持健康精神追求。
6.克服放纵心态,约束自我行为。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两准则四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商洛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意见》规定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最后,有四个提醒,以此共勉。
第一,做到“三项必须”。必须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自身素养;必须廉洁自律,做到慎初、慎微、慎权;必须加强政德修养 ,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
第二,牢记“四条警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谨记“伸手必被抓”!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要“慎交”,官商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律己肃家风,家庭不是权钱交易“自留地”!
第三,把握“五个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礼金是一束罂粟花;朋友是一辆助力车;侥幸是一条死胡同;自律是一个方向盘。
第四,算清“七笔账”。一算“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算“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算“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四算“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五算“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六算“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七算“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